索 引 号:776527037/2017-000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通知,做好,大风天气,扬尘管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1 | 发布日期:2017-03-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省攻坚办《关于做好3月12日至3月14日大风扬尘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8号)要求,预计3月12日早上至13日夜里,受冷空气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有4到5级东北风,最大风速可达9米/秒(5级)。我市受大风影响时段为12日08时至13日20时,风力最大时段为12日08时至12日23时、13日11时至15时,最大可达8m/s左右(5级)。为切实落实并做好我区大风扬尘管控,根据区主要领导指示,请各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工地扬尘控制方面(区建设局牵头)。
1.施工单位对自己所属施工范围内所有硬化道路、防溢座、高架、机械设备上的积尘进行全面冲洗;对围挡进行修补、清洗,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围挡,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2.所有施工单位对自身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收集、清理、整治,严格做好苫盖,确保所有喷淋抑尘设施全部开启。
3.要求所有出入工地的车辆严格执行冲洗措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尘上路;对停放在工地内部的车辆也应进行全面清洗。
4.施工单位安排保洁工作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工地门口进行及时的清洗保洁。
(二)道路扬尘控制方面(区城管局、区交通局牵头)。
1.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指定“定路线、定时段、定人员”的监督、清扫、检查、保持等工作机制。
2.增加道路吸扫和洒水频率,对无法机械化清扫的采用布条式扫帚进行湿扫,尘土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组织所有洒水、喷雾等车辆全部上路作业;对空中进行雾炮洒水,降低空中颗粒物浓度;对未硬化道路及时加盖草垫并洒水抑尘,保持裸露地面的湿润。
3.彻底清扫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
4.敏感点周围落尘进行清扫。对于清扫保洁难度系数大的路面,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合理配置清扫、收集、运输落叶的工具和车辆,及时清理、清运落叶和垃圾。
(三)露天扬尘控制方面(各镇办、管委会负责)。
1.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室外地面进行清扫、洒水抑尘。
2.对辖区所有裸露土方、地表、砂石、水泥、石灰等散体物料堆场,必须使用密闭式防尘网苫盖,交锋处双层苫盖,配备自动喷淋设置、洒水等设施,进行定时洒水,不得出现抛、洒、起风扬尘等现象。
(四)省市督导组将抓负面典型进行通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自查自纠和巡查督导力度,确保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