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风天气扬尘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776527037/2017-0009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关 键 词:通知,做好,大风天气,扬尘管控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11发布日期:2017-03-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大风天气扬尘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为切实落实并做好我区大风扬尘管控,根据区主要领导指示,请各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管控工作。

根据省攻坚办《关于做好3月12日至3月14日大风扬尘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8号)要求,预计3月12日早上至13日夜里,受冷空气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有4到5级东北风,最大风速可达9米/秒(5级)。我市受大风影响时段为12日08时至13日20时,风力最大时段为12日08时至12日23时、13日11时至15时,最大可达8m/s左右(5级)。为切实落实并做好我区大风扬尘管控,根据区主要领导指示,请各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工地扬尘控制方面(区建设局牵头)。

1.施工单位对自己所属施工范围内所有硬化道路、防溢座、高架、机械设备上的积尘进行全面冲洗;对围挡进行修补、清洗,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围挡,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2.所有施工单位对自身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收集、清理、整治,严格做好苫盖,确保所有喷淋抑尘设施全部开启。

3.要求所有出入工地的车辆严格执行冲洗措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尘上路;对停放在工地内部的车辆也应进行全面清洗。

4.施工单位安排保洁工作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工地门口进行及时的清洗保洁。

(二)道路扬尘控制方面(区城管局、区交通局牵头)。

1.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指定“定路线、定时段、定人员”的监督、清扫、检查、保持等工作机制。

2.增加道路吸扫和洒水频率,对无法机械化清扫的采用布条式扫帚进行湿扫,尘土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组织所有洒水、喷雾等车辆全部上路作业;对空中进行雾炮洒水,降低空中颗粒物浓度;对未硬化道路及时加盖草垫并洒水抑尘,保持裸露地面的湿润。

3.彻底清扫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

4.敏感点周围落尘进行清扫。对于清扫保洁难度系数大的路面,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合理配置清扫、收集、运输落叶的工具和车辆,及时清理、清运落叶和垃圾。

(三)露天扬尘控制方面(各镇办、管委会负责)。

1.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室外地面进行清扫、洒水抑尘。

2.对辖区所有裸露土方、地表、砂石、水泥、石灰等散体物料堆场,必须使用密闭式防尘网苫盖,交锋处双层苫盖,配备自动喷淋设置、洒水等设施,进行定时洒水,不得出现抛、洒、起风扬尘等现象。

(四)省市督导组将抓负面典型进行通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自查自纠和巡查督导力度,确保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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