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7-0009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工作,二七区,企业,整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3 | 发布日期:2017-03-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管行业又要管环保”和“属地管理”的精神,二七区全力做好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工作,消除环境监管盲区,打通最后一公里,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印发《二七区全面整治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针对辖区内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和使用燃煤小锅炉的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二是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各镇、办、管委会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深入全面排查“小散乱污”企业,摸清底数,对全区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彻底查准查清,做实做细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到人,发现一家、上报一家,到位一家、销号一家,以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的方式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对镇、办、管委会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周通报、月小结制度。对督导中发现的企业和问题,发现一家、到位一家、销号一家,确保整治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通报全区并限期整治;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报去政府约谈辖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