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2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3 | 发布日期:2017-03-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56)号
1、采购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裕鸿公寓、豫康八标监控维修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6(056)号
2.2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裕鸿公寓、豫康八标监控维修采购项目
2.3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 采购内容:裕鸿公寓、豫康八标监控维修采购
2.5 投资金额:约250万元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9标包划分:本采购项目设二个标包。第一标包,裕鸿公寓监控维修采购;第二标包,豫康八标监控维修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应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
3.3供应商201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具有由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3月14日至2017年03月 2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东)。
4.3 采购文件获取所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财务状况报告(以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承诺;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企业业绩合同一份;
(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上述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4.4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采购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
4.5采购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500元(含),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6日09时30分
5.2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63713367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0371-60933926、1352555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