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1096/2017-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航空港区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3 | 发布日期:2017-03-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产品质量工作,依法履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近日,我局与辖区内企业签订了《郑州市工业生产企业质量承诺书》。
该承诺书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主要包含了企业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计量器具管理、产品标识、标注等等。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部门责任,使企业明确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签订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管理的手段之一,增强了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的意识,督促企业按照承诺书上的相关落实制度、规范管理,加强企业对质量的监管,推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签订质量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质量的责任对象和质量安全责任,增强企业质量的责任主体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为我区产品质量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