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各基层工会:
    现将郑州市总工会文件《关于评选、推荐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2017〕10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先进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先进职工(包括农民工),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所属的部门或单位。
    2.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原则上从省级同一称号中推荐产生,省级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原则上从市级同一称号中推荐产生。已获得同级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3.高新区工会负责向市总工会推荐,最终以市总确定表彰名单为主。市总工会分配名额如下:
    (1)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各推荐1个,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各推荐2个(机关事业和企业各50%)。推荐全国或省级荣誉称号的,需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并在全国、全省或同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没有符合要求的可不推荐。
    (2)市五一劳动奖状共推荐1-3个,其中企业候选单位不低于50%。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企业负责人1人、科级党政正职一把手1人,其他2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一线职工5人(含农民工1人),其中企业候选人不低于60%。
    4.全国、省级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于3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简表、汇总表和基础荣誉复印件、事迹材料(2000字一份)加盖公章报高新区工会初审,同时将电子文档至邮箱:zzgxqgh@126.com。其中汇总表中表彰类别不用填,属地填写郑州市。
    5.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对象于3月16日下午五点前,将汇总表、简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一份)加盖公章报高新区工会初审。要求主要事迹简明扼要、数据准确,A4页面,同时将电子文档至邮箱:zzgxqgh@126.com。
    详情见郑州市总工会文件。
    联 系 人:刘明坤      付乐坦
    联系电话:67983669    6799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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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工会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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