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痕迹化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786213728/2017-0023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14发布日期:2017-03-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痕迹化管理的通知

各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专责组,各管委会、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项目建设指挥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项目建设工作的过程管控,确保全区项目建设工作快速高效推进,同时为年度项目建设考核工作提供全面客观的依据,结合《二七区项目建设奋力推进年工作方案》、《2017年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工作办法》、《2017年项目管理推进制度》、《二七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督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项目建设痕迹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项目推进例会制度。各责任单位按规定召开项目建设周例会、月例会,并将会议召开情况在“二七政事”微信平台中发布。同时,每周一将上周例会的会议纪要(附会议照片、视频等)报送至区大督察办公室决策督察一科(联系人:司潍维,电话:68186290,邮箱:eqdcs@126.com)。区大督察办公室每月底要对各责任单位例会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核实,并在全区进行通报,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考核。

2、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建立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台账,并根据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每月15日、30日,将本单位本部门项目台账(标注更新的内容)报区重点项目办(联系人:夏普,电话:68186801,邮箱:eqqxmb@163.com),同时报区大督察办公室决策督察三科(联系人:赵丽琴,电话:61176353,邮箱:eqddcsk@163.com)审查备案。区大督察办公室每月底要对各责任单位台账管理情况进行通报,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考核。

3、各责任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过程中,要注意记录和保留文字、文件、图片、视频、电子档案等工作资料,以便于在督察、观摩、考核等工作时作为查证。

4、各责任单位要利用好“二七政事”微信平台等宣传平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多角度地展示在项目建设管理中采取的措施、工作经验和取得成效,营造比争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将上述内容以信息的形式报送区大督察办综合协调室文秘科(联系人:胡晓萌,电话:61176355,邮箱:ddcwmk@163.com),通过“项目督察简报”等刊物择优刊发。

5、二七智慧督察系统上线使用后,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定期更新完善台账,并上传图片、视频等佐证资料。区大督察办、重点项目办要依托智慧督察系统加强对项目建设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日常监控和预警。


二七区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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