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418/2017-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统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4 | 发布日期:2017-03-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统计法制工作,解决一批有牵引性、代表性、普遍性的法制难题,中牟县统计局努力在组织形式、执法能力、法制宣传三方面改革,引领统计执法工作新局面。
组织形式上,改专业执法为全员执法。以往统计执法主要由局法规科人员组织,没有充分发挥专业科室力量。现在由各专业科室根据企业报表数据质量,重点抽出统计基础差、数据质量差、配合程度差的“三差”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更加突出执法效率,有效解决统计失信“钉子户”问题。此外,考虑到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对企业统计工作情况更熟悉,因此发动基层统计力量积极配合,使统计执法力度、深度进一步增强。
执法能力上,改简单说教为以案释法。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针对性强的典型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通过这些案例向基层统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讲解执法全过程,使执法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以真实丰富的内容、生动活泼的形式、严谨规范的讲解,扩大查案影响力,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而同时也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养与技能。
法制宣传上,改一般宣传为网络传播。充分利用技术先进、传播迅速的宣传平台,更好运用微信、网站、公众号、电视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在平台上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展示,向社会传播“依法统计”理念,维护《统计法》权威,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格局,进一步拉进《统计法》与人们生活之间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