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418/2017-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统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4 | 发布日期:2017-03-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的养成,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中牟县统计局精心谋划“四个借助”,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借助县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领导及干部层面的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牟县法制办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中牟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计划》,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确保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6次。
二是借助各项活动日,加强社会各界层面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各项普查、大型调查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是借助各种会议及培训,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律法规专业培训班等形式、机会和空间,以《统计法》、《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入、系统的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四是借助执法检查手段,加强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结合统计执法,采取询问讲法、文书送法、曝光扬法等形式,边执法,边普法,使执法全过程成为普法全过程,达到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调查对象依法申报统计资料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