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房产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005266932/2017-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中原区房产管理局
  • 关键词: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3-14
  • 发布日期:2017-03-1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房产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原政办明电【2016】72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中原区房产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中原区房产管理局认真按照《条例》和《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措施,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实施公开,全面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在李文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创造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环境。

        (二)完善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我局紧紧围绕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动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逐步形成制度体系,发挥机制、制度的长效保障作用。一是建立受理责任人制度。确定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二是设立专门信息发布管理员。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2名同志为信息管理员,对所有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报件进行登记,按照“谁受理,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电话,方便老百姓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质量及时进行反馈。对因为工作人员错误、态度恶劣等因素造成的投诉,一经查实将给予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三)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宣传,并多次开展专门培训。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我局各科室信息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重点是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方面,提高了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确保提供信息准确、安全、全面、及时。

    我局负责信息公开的专兼职人员多次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以及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的培训,通过培训能够更进一步的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同时局党委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以会代训,提高有关单位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上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业务科室分别在办公室墙壁醒目处张贴、悬挂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任务分解等公开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二)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局在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中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规范性文件18条;转发“清风郑州”、“清风中原”信息4500余条;有力地为广大市民办事提供了方便。局办、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解答了每一位群众通过书面、电话、网络等各类投诉和咨询835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局为《郑州房管工作》提供相关信息,保证了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书面申请3件,按时将信息回复给申请人,申请人表示满意。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给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影响了整体工作的全面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我局政府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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