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鸣湖镇2017年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5178/2017-001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雁政〔2017〕39号成文日期:2017-03-14发布日期:2017-03-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鸣湖镇2017年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机关事业单位、镇中心卫生院、各有关单位:

《雁鸣湖镇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4日 

 

雁鸣湖镇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争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根据县政府《中牟县2017年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牟政办[2017]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通过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专业机构技术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落实慢性病防治相关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技术措施,做到未病先预防、有病早诊治、治管相结合,逐步实现降低发病率、降低死亡率、减轻疾病负担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措施与职责分工

(一)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会议

镇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附件2),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防治策略,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

各行政村、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承担创建具体任务的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任务落实和相关工作对接。

3.建立防治技术指导小组

镇卫生院组建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小组,提供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并开展业务培训、现场督查、技术评估等。

4.建立工作通报制度

由镇卫生院代表创建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介绍先进经验,提出工作要求。

(二)职责分工

1.共同职责

(1)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工间操健身制度,做到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3)每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主动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配合防病机构进行健康管理。

(4)在全镇范围内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并保证覆盖率100%。

(5)工作资料及时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部门(单位)职责

镇政府创建办: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完成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

镇中心校:落实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设置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落实文化站等场所的慢性病防治知识宣教活动,创建健康文化站,编排慢性病防治宣教节目、作品。会同工会、经济服务中心等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各行政村新建1个健康活动室。

镇统计信息中心:提供全镇慢性病防控相关的人口、经济、社会基础数据资料。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社区诊断结果,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慢性病防控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负责对餐饮单位厨师、工作人员进行平衡膳食理念与技能的指导,协调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餐厅和食堂。负责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析等工作。

镇卫生院:配备慢性病防治工作专业人员,将慢性病防治的工作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卫生室,并将慢性病防治工作列入对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创建健康促进示范村和“健康小屋”,创建无烟单位;镇财政所:将慢性病防控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镇工会、团委、妇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参与全民健身运动,会同体育等相关部门推进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和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制度;协助完成妇女“两癌”普查和居民体检建档等工作。

镇民政办、残联:对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重症精神病患者和残疾人家庭给予救济;提供殡葬数据资料。

各类学校:各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组织对校医保健老师进行慢性病防控知识培训,按要求开设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课(健康讲座);落实课间操和体检制度,幼儿园通过家长会进行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推广学生营养午餐制度;巩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单位、食堂和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成果,并继续组织创建活动;推进学生阳光体育活动。

镇规建办:在镇、村主要街道设置含慢性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全民健身等内容的户外公益广告。

镇工商所:出台推广食品营养标签措施,在超市、商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食品营养标签宣传,提高居民知晓率;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健康食品。

各行政村: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工作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三、督导与评估

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示范区创建工作督导计划,组织督查、考核评估,并进行通报。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2月-2017年3月中旬)

制定慢性病防控规划,协调制定慢性病防控政策。召开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员大会和联络员会议。技术指导小组开展对各单位的技术指导与培训。举办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2017年5月中旬)

各行政村、相关部门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任务分解,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完成示范区创建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和技术报告撰写。

(三)自查评估和完善阶段(2017年5月中旬-2017年5月底)

对照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估标准,开展自查与评估,并通报各村、各部门评估结果。

督促各村、各部门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6月-国家统一时间安排)

6月整理全镇各单位创建档案材料,做好迎检现场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县级及国家评审验收。

附件
  • 雁鸣湖镇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docx
  • 雁鸣湖镇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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