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142/2017-0004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监管,工商,业务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6 | 发布日期:2017-03-1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隆重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我局按照郑州市局工作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政府副市长张宏伟在市工商质监局局长刘长青等陪同下参加现场活动。
为了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3月15日上午,我局在市人民广场、12315大厅门口、各乡镇人流密集地点共设立14个咨询投诉台,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展示工商质监局市场监管成果,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和解答有关消费知识问题;通过工作人员的讲解,提高市民对日常商品的识真辨假能力。荥阳广播电视台、郑州晚报·荥阳播报等多家媒体参加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荥阳市工商质监局共制作宣传版面14块、LED宣传车2辆、悬挂宣传条幅18条,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60余名,发放宣传资料22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50余人次。通过本次315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