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农普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经营单位再核查

索 引 号:005291388/2017-00048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普查信息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关 键 词:业务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16发布日期:2017-03-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农普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经营单位再核查

为全面掌握好全市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在各乡镇办充分利用部门资料开展农业经营单位登记的基础上,3月15日下午,荥阳市农普办召开由畜牧、市农委、水务、林业部分涉农部门参加的农业普查工作会议,进一步安排农业经营单位再核查工作。

市农普办首先向涉农部门通报了前期各乡镇办农业经营单位登记情况,指出全市农业经营单位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如漏登单位、服务收入与规模不符等问题;各涉农部门站在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资料角度提出各自针对性的建议,结合各部门建议和上级农普办登记时间节点的要求,市农普办要求各涉农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这一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自二级单位的全面核查工作,准确填报表内每个指标。

下一步,市农普办将对部门上报资料进行细化整理,将涉农单位普查详细信息逐一分解,落实到乡镇普查区,保障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真实唯一;将部门数据反馈到乡镇办用来对比、分析、核查、评估普查数据,切实保障全市农业经营单位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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