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华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687149070/2017-0003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东政〔2017〕41号成文日期:2017-03-16发布日期:2017-03-1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华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东华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6日

 

东华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属地管理责任。我镇通过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狠抓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安全监管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紧盯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测检验,加强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集中组织联合执法和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执法监管部门监管效能明显提升,使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三、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

(一)镇食安办职责

镇食安办要切实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安办和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活动。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妥善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等。

(二)各行政村职责

各行政村要对本辖区就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商户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以校园及公共场所周边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对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的要汇总上报并建立台账。配合相关部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联合有关部门查处本辖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各网格长职责

按照市长效办《依托网格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网格长要明确排查内容、排查重点,坚持日巡查制度,每天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及时掌握网格内食品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登记,并在4小时内录入信息平台。

(四)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职责

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重点做好超市、食品批发市场、校园及其周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挖案源,根据“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好“小案独立查处,大案协作移交”。加大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受理农村聚餐备案登记,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各类执法活动和其它日常监管职责及镇政府委托的其它工作。

(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职责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养成食品安全习惯。镇中心学校对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学校校长(园长)是本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校长陪餐、食品留样制度;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保证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六)镇农办职责

镇农办、畜牧站要加强对种植业产品中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使用剧毒农药的整治,从源头上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市场。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以农药、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养殖者开展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严厉打击在畜禽、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饲料原料、畜牧业投入品打假相关工作,加强对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的涉牧企业等的专项监督抽检。

(七)镇创建办职责

镇创建办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积极推动“四位一体”、“六个结合”、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社区、进便利店、进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取缔露天烧烤,实行退路进店。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八)镇工商质监所职责

镇工商质监所要对超市和食品、保健食品经销企业的广告等进行集中检查,发现严重违法的广告,迅速依法查处。

(九)镇派出所职责

镇派出所要针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对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火锅店等重点领域,进行倒查源头、追踪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十)镇工业办职责

镇工业办要对全镇工业企业内部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要加强企业内部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企业内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起“责权一致,责任到人,上级抓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在工作中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责任体系的划分和履职尽责的情况对部门责任人和网格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镇食安委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由各成员单位汇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和专项任务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互通信息,研究和安排下一阶段工作。每年适时召开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上年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并与各行政村、各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或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镇食安委也可随时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动共管和案件移送制度
   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大要案查处工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调动各方面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率,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干扰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本着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或受理举报的案件,经初审应属于其他监管部门办理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转送有关部门。接到移送案件的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抽调专人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处理结果反馈移送部门或举报人。对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对移送案件要做到快侦、快立、快破、快结。

(四)建立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积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解读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同时,要公开曝光一些通过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意识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和部分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完善应急管理和应急保障制度
要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各应急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对食品安全事件反应迅速、决策准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落实信息上报制度

 各单位要坚持食品安全常规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制度,要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发生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做到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依法处置,严禁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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