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397/2017-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村务公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7 | 发布日期:2017-03-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更大意义上的基层民主,东风路街道围绕五个规范强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调动广大群众参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一是规范公开时间。月份财务收支情况公开时间定为下月的8日,重大和临时性的项目随时公开。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分常规性内容和重点内容。常规性内容依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重点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承发包;集体土地、林木、企业及其它资产资源的承发包、出租、出让等;债权债务的回收与化解;救济救灾款物发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国家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种粮补贴等。
三是规范公开形式。以设置固定公开栏、张贴账目公布榜、“阳光村务网”为主,利用会计电算化财务软件,辅之广播、会议、村情民意小报、电子显示屏、滚动灯箱等多种公开形式。
四是规范公开程序。具体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首先事前公开,组织群众参与,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其次事中公开,对决策事项在实施过程中的运行情况进行公开;再次事后公开,事项结束后,要对结果进行全部公开。
五是规范公开档案。对村组各类经济事项、财务活动进行民主决策及理财的全过程及公开内容的确定程序做好记录,妥善保管,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