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7-0005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普查信息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7 | 发布日期:2017-03-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3月25日前农业普查农户、规模户、农业经营单位的审核要全面完成。按照上级农普办时间节点,荥阳市农普办围绕“保进度、提质量”,分步审核、查缺补漏,市农普办、成员单位、各乡镇办能力协作开展普查表的审核及其后续工作。
一、实时监控上传情况。市农普办专人负责定时监控乡镇PDA上传进度,分乡镇查看农户、规模户、农业经营单位登记、上传数量,导出重复数据反馈乡镇核实,确保登记总户数。
二、开展规模户拾遗补漏。市农普办组织业务组人员对上传平台农户普查表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进行查询,筛选出接近规模户标准临界点的农户,分乡镇反馈,逐户核实种、养规模,对已经达到规模户的农户进行规模户普查表的补登工作。
三、加强单位查遗补漏。市农普办导出平台所有登记单位信息,与清查摸底前搜集的部门资料进行分乡镇比对,确定遗漏单位,反馈乡镇,限时核实补登;召开涉农部门会议,通报农业经营单位登记情况,自上而下再次核查,确保农业经营单位全面登记。
四、核实农林牧渔服务。根据农机部门提供的近两年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清单(购置人、所在地、机型、时间),分乡镇整理反馈,核查漏登大中型农机具情况;导出平台拥有大中型农机具、提供对外服务的农户、规模户、单位情况,分村对比、评估分析数量规模与服务业收入是否匹配,反馈至乡镇,逐户核实服务业收入。
五、全面核查评估畜牧业。与畜牧部门沟通登记情况,分乡镇查看漏登养殖户,存出栏率、能繁系数、产蛋量对比,反馈乡镇对规模户、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评估核查。
六、进行平台错误修改。针对上传的表种,实时监控审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同时做好乡镇问题数量、处理完的时间点等记录,指导乡镇修改错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目前,我市农普办、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已全力以赴按照上级农普办要求有序开展各自工作,通过审核验收将极大的提升普查数据的整体提升,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三农”信息打下坚守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