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1096/2017-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航空港区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7 | 发布日期:2017-03-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3月14日上午,接到一位消费者给我局打来的投诉电话,称他怀疑在港区辖区内的通达加油站给自己加的油不够数,要求我局派人前去处理。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刻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被举报的加油机进行检查。
经检查,该加油机的计量检定证书都在有效期内,加油机上贴有市计量所的绿色合格标志,电脑主板、流量测量变换器等重要部位都有铅封,没有擅自改变或拆装加油机现象,没有偷换加油机控制主板和计量芯片等作弊行为,并告知消费者,若还存在疑虑可委托法定检定机构对加油机进行申请计量仲裁检定。
通过检查以及同消费者的充分沟通后,消费者消除了内心的疑虑,并对我局处理投诉案件的效率和检查结果表示非常满意;最终该起投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