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杲村路道路工程(丽水路-浩天路)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杲村一路道路工程(丽水路-浩天路)、郑州市金水区浩天路道路工程(杲村路-杲村一路)、郑州市金水区桂圆南街

  • 索引号:67169631X/2017-0003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3-17
  • 发布日期:2017-03-1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拟对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杲村路道路工程(丽水路-浩天路)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杲村一路道路工程(丽水路-浩天路)、郑州市金水区浩天路道路工程(杲村路-杲村一路)、郑州市金水区桂圆南街道路工程(滨河路-龙源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关于拟对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杲村路道路工程(丽水路-浩天路)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杲村一路道路工程(丽水路-浩天路)、郑州市金水区浩天路道路工程(杲村路-杲村一路)、郑州市金水区桂圆南街道路工程(滨河路-龙源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年3月17日-2017年3月23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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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杲村路道路工程(丽水路-浩天路) 










     郑州市金水区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财政拟投资185.82万元由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郑州市金水区杲村路道路工程(丽水路-浩天路),本工程道路为新建道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全长154.25m。规划道路性质为城市支路,其道路红线宽度25m,设计速度30km/h,单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且项目已取得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浩天路等6条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文号金发改【2017】4号

    施工期:(1)废气: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处理、洒水降尘,设置围挡面对运输车辆定期冲洗。(2)固体废物: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3)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抑尘,不外排;(4)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③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等。

    运营期:(1)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营运期敏感点出现超标现象,因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晚于项目建成,在建设时会考虑本道路运行噪声对其产生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装隔声窗等,为进一步减小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①在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及减速标志若干,这样也可以既能起到减轻噪声的作用,又能保证车辆安全行驶;②限制各种车辆经过近距离敏感点时的速度,禁止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长时间鸣笛,保证道路良好的路况;③沿路两侧进行绿化带的建设,也可以起到降噪的作用;④在郑州市金水区规划调整时,可将商业用地靠近道路一侧,降低道路对居民点的影响。(2)废气:运营期汽车尾气通过采取严格尾气监测、及时疏导交通、绿化吸收等预防措施后,能够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及对外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无居民居住,故不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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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杲村一路道路工程(丽水路-浩天路)












     郑州市金水区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财政拟投资337.08万元由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郑州市金水区杲村一路道路工程(丽水路-浩天路),本工程道路为新建道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全长148.21m。规划道路性质为城市支路,其道路红线宽度25m,设计速度30km/h,单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且项目已取得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浩天路等6条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文号金发改【2017】4号

    施工期:(1)废气: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处理、洒水降尘,设置围挡面对运输车辆定期冲洗。(2)固体废物: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3)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抑尘,不外排;(4)噪声:施工期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③合理安排施工工地,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等。

    运营期:(1)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营运期敏感点出现超标现象,因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晚于项目建成,在建设时会考虑本道路运行噪声对其产生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装隔声窗等,为进一步减小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①在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及减速标志若干,这样也可以既能起到减轻噪声的作用,又能保证车辆安全行驶;②限制各种车辆经过近距离敏感点时的速度,禁止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长时间鸣笛,保证道路良好的路况;③沿路两侧进行绿化带的建设,也可以起到降噪的作用;④在郑州市金水区规划调整时,可将商业用地靠近道路一侧,降低道路对居民点的影响。(2)废气:运营期汽车尾气通过采取严格尾气监测、及时疏导交通、绿化吸收等预防措施后,能够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及对外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无居民居住,故不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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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浩天路道路工程(杲村路-杲村一路)












     郑州市金水区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财政拟投资1664.8万元由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郑州市金水区浩天路道路工程(杲村路-杲村一路),本工程道路为新建道路,道路呈东西走向,全长679.39m。规划道路性质为城市支路,其道路红线宽度25m,设计速度30km/h,单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且项目已取得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浩天路等6条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文号金发改【2017】4号 

    施工期:(1)废气: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处理、洒水降尘,设置围挡面对运输车辆定期冲洗。(2)固体废物: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3)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抑尘,不外排;(4)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③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等。

    运营期:(1)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营运期敏感点出现超标现象,因杲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晚于项目建成,在建设时会考虑本道路运行噪声对其产生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装隔声窗等,为进一步减小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①在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及减速标志若干,这样也可以既能起到减轻噪声的作用,又能保证车辆安全行驶;②限制各种车辆经过近距离敏感点时的速度,禁止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长时间鸣笛,保证道路良好的路况;③沿路两侧进行绿化带的建设,也可以起到降噪的作用;④在郑州市金水区规划调整时,可将商业用地靠近道路一侧,降低道路对居民点的影响。(2)废气:汽车尾气通过采取严格尾气监测、及时疏导交通、绿化吸收等预防措施后,能够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及对外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无居民居住,故不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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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桂圆南街道路工程(滨河路-龙源街)











     郑州市金水区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财政拟投资781.10万元由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郑州市金水区桂圆南街道路工程(滨河路-龙源街),本工程道路为新建道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全长332.49m。规划道路性质为城市支路,其道路红线宽度25m,设计速度30km/h,单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且项目已取得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浩天路等6条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文号金发改【2017】4号 

    施工期:(1)扬尘:施工期扬尘须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各项防尘措施。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2)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抑尘,不外排;(3)固体废物: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要求,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4)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③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等。

    运营期:(1)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其敏感为主要为黄河府邸、黄河美邸,在建设时会考虑本道路运行噪声对其产生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装隔声窗等,为进一步减小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①在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及减速标志若干,这样也可以既能起到减轻噪声的作用,又能保证车辆安全行驶;②限制各种车辆经过近距离敏感点时的速度,禁止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长时间鸣笛,保证道路良好的路况;③沿路两侧进行绿化带的建设,也可以起到降噪的作用;④在郑州市金水区规划调整时,可将商业用地靠近道路一侧,降低道路对居民点的影响。(2)废气:运营期汽车尾气通过采取严格尾气监测、及时疏导交通、绿化吸收等预防措施后,能够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及对外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无居民居住,故不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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