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388/2017-000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20 | 发布日期:2017-03-2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统计局为深入落实统计数据质量保证框架,始终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提高基础工作的切入点,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实抓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方法制度,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制度规定开展统计调查工作,规范统计项目和调查行为,切实做到方法严谨科学。
二是对基层上报源头数据严格审核,做到严格审核基层上报的每一笔数据,出现错误及时查询并责成基层据实更正,确保数据来源准确。
三是坚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由相关专业牵头,定期深入基层报表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发生。
四是强化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能力建设,利用业务培训的有力契机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确保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五是实行数据会商制度,对地区生产总值、工业产值及增加值、粮食产量等重点经济指标,上报前都要经相关专业、主管领导和局长三审共同会商后上报,确保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