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12/2017-000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21 | 发布日期:2017-03-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3月20日,河南省安监局包海洋副处长、郑州市安监局马龙飞副局长、荥阳市安监煤炭局马鸿超局长,一行13人对荥阳市高村乡氯化石蜡厂进行安全督查。在高村乡领导陪同下,对荥阳市第十化工责任有限公司、荥阳阳光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督查。检查主要针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落实专家检查制度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及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管理制度情况等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5条,检查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查出的隐患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