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统计局2017年四项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确定

索 引 号:005291388/2017-00056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关 键 词:业务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1发布日期:2017-03-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统计局2017年四项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确定

近日,荥阳市统计局以荥统〔2017〕22号文件,下发了《荥阳市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点》,《要点》明确了2017年四项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要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规范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逐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统计台账的建立健全率。2017年全市统计系统计划最低完成对33家单位的执法检查。

二是确保2016年年报和2017年定报及时报送。要大力开展对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的常规查处,降低统计报表的迟报率,强化调查对象自觉报送统计资料的意识。

三是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教育和引导区域内各单位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统计信用环境,提供详实、准确、客观的数据情况。

四是在执法工作中,要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宣讲、制作下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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