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国用(2004)字第MS3275号土地使用权利证书遗失声明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03-21 郑州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索引号:005252370/2017-00322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土地登记发布机构: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键词:土地证,遗失,声明文号成文日期:2017-03-16发布日期:2017-03-21体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关于郑国用(2004)字第MS3275号土地使用权利证书遗失声明周瑜科因保管不善,将与郑国用(2004)字第MS3275号土地使用权利证书遗失,现声明该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瑜科 2017年3月16日 标签: 上一篇:郑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惠济花园口镇项目首段基坑顺利通过联合验收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