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88/2017-00059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统计/业务信息/贸易统计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22 | 发布日期:2017-03-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2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7亿元,同比增长12.7%。低于上年同期1.9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实现零售额10.3亿元,增长18.2%,同比回落6.5个百分点。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继续增长
1-2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8419万元,同比增长61.3%,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82.8%,日用品类增长2.5%,而服装鞋帽类增速为-6.3%。
二、与居住相关的商品消费增长较快
1-2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8147.5万元,同比增长1.7倍。其中建筑材料类增长63.9%,五金、电料类增长2.9倍。
三、交通类商品增速减缓
从2017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小排量汽车的购置税税率不再减半,受此政策影响,1-2月,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汽车类增速仅为5.6%,而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24%。
四、文化娱乐体育类商品零售额继续增长
1-2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文化娱乐体育类实现商品零售额1269.1元,同比增长了1倍,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37.1%,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