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区开展日本核辐射地区进口食品专项监督检查

索 引 号:08080960X/2017-000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2发布日期:2017-03-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航空港区开展日本核辐射地区进口食品专项监督检查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一些企业进口日本核辐射地区生产的食品,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局的统一安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流通环节来自日本福岛县、群马县、茨城县等10个地区的进口食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主要是对经营进口日本食品的专营店、食品超市、母婴用品店等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的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核查进口日本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所经营的日本进口食品中,有无来自日本10个核辐射地生产的食品。要求经营单位自觉践行食品安全责任,进行自查自纠,自觉防控风险,立即停止销售产自日本核污染地区的食品。检查中一旦发现涉嫌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食品,将立即下架封存,严格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经过排查,目前实验区尚未发现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的食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有发现疑似进口问题食品,请及时拨打电话12331向我们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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