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1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21 | 发布日期:2017-03-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3-22 | 废止日期:2017-03-2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合村并城柳林安置区(龙源嘉苑)项目地块一(宗地A4-03-01)供配电工程(商业部分)工程施工 已获得招标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合村并城柳林安置区(龙源嘉苑)项目地块一(宗地A4-03-01)供配电工程(商业部分)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CZB23-1703032
2.4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以及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办理供电手续、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并最终按国家电网河南省郑州供电公司要求正式送电。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肆级、承修肆级、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且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两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或住宅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以上的类似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5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3.7其他要求
3.7.1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7.2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提供报名单位近一年(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明细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8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三证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员证(电力部门)、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1.5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1.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1.7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8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建项目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在建证明,已完工项目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4.1.9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4.1.10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所查询的相关企业、股东的网页版信息;
4.1.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
4.1.12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2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1日至2017年03月27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03月2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必须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否则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资料费用,另行通知;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郑工 徐工
电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98
传真:0371-6397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