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登政办文〔2017〕7号 | 成文日期:2017-03-23 | 发布日期:2017-03-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3日
登封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度登封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方式
政府领导干部学法以自学为主,采取自学与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相结合,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与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相结合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
二、学法内容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安排四项内容: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二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准备学习资料和辅导材料。
地点:市政府常务会议室。
(二)领导班子法治讲座。2017年计划举办2次市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邀请省、郑州市法律学者专家进行辅导。参加人员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具体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政府法制办承办。
(三)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选调部分在职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实效。
三、学法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行政机关要把思想统一到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来,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带头参加学习,落实依法行政。
(二)制定方案。各行政机关要参照市人民政府学法计划,安排本单位的学法内容,制定的学法计划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认真组织。各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按计划落实好学法的时间、地点、人员、效果,学习情况在结束后一周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四)严格考核。各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议体系,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