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060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 键 词:煤炭,通知
文    号:登煤字〔2017〕30号成文日期:2017-03-23发布日期:2017-03-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的通知

为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对局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

    一、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机关日常值班及管理工作;

    3.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接待、督办查办、会议组织、印鉴管理、党政信息、文件发放、机关卫生、水电管理、基建维修、车辆管理、安全保卫、低值易耗品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4.负责工会、共青团、女工、计划生育工作;

    5.负责人事、劳资管理、目标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干部职工考核工作;

    6.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

    7.制定实施机关管理工作制度;

    8.负责煤炭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负责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联络协调工作;

    10.做好局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性、党纪、政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并受理党员及其工作人员不服党政纪处分的申诉;

4.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群众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转办、督办工作。

(三)财经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保密工作;

    2.负责资金的拨付、审核和支付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经费申请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5.对机关和二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和审计工作。

    (四)综合协调科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煤矿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煤炭产业结构调整;

2.负责地方主体煤矿技术方面论证、基建和技改矿井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工程质量认证、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等材料上报工作;

    3.拟定全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等相关文件及工作方案,并负责汇总总结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

5.负责督促全市煤矿“163”工程建设,制定工作计划,并做好材料汇总工作;

6.协调全市煤矿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分析全市煤炭工业生产经营运行情况;

8.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9.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安全监管一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徐庄、大金店煤炭管理所辖区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

    2.对辖区煤矿开展日常性安全监督检查及重点检查,对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监督辖区煤矿事故隐患整改并组织复核,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4.对辖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工作;

    6.负责指导辖区煤矿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

    7.拟定局职业危害防治等工作文件,并负责汇总总结工作;

    8.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安全监管二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告成、石道煤炭管理所辖区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

2.对辖区煤矿开展日常性安全监督检查及重点检查,对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监督辖区煤矿事故隐患整改并组织复核,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4.对辖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工作;

6.负责指导辖区煤矿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

7.拟定局机电管理等工作文件,并负责汇总总结工作;

8.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安全监管三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大冶煤炭管理所辖区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

2.对辖区煤矿开展日常性安全监督检查及重点检查,对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监督辖区煤矿事故隐患整改并组织复核,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4.对辖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工作;

6.负责指导辖区煤矿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

7.拟定局安全监察执法和打非治违等工作文件并负责汇总总结工作;

8.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驻矿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地方主体和兼并重组煤矿驻矿监管人员的派驻、培训、考核、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各产煤乡(镇)、区管委会做好驻矿监管人员的日常管理;

3.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瓦斯水害防治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专家团队开展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研究、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相关工作;

    2.定期组织高、突矿井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开展参观学习交流活动;

    3.做好高、突矿井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的相关基础材料收集工作;

    4.统筹协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5.拟定局“一通三防”文件 ,并负责汇总总结工作;

    6.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教育培训科(登封市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全市煤炭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

    2.合理制定培训办班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全市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专(兼)职培训教师资格培训工作;

    4.做好全市煤矿企业用工管理和从业人员备案工作;

    5.配合做好局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工作;

    6.开展煤矿职工流动培训工作;

    7.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调度监控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局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工作;

    2.实时监控视频、瓦斯等数据信息,并对异常报警信息进行处置;

    3.拟定监控系统专项检查文件,并负责汇总总结工作;

    4.做好调度监控中心的值班工作;

    5.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行政服务科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制度规定;

    2.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煤矿办证材料的登记、受理等相关工作;

    3.做好煤炭行业行政服务咨询和调查研究工作。

    二、二级机构及职能

(一)五个煤炭管理所

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对辖区煤矿开展日常性的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3.督促煤矿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对市局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核;

    4.指导煤矿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配合做好煤矿抢险及事故调查工作;

    6.及时按要求报告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各种信息、数据、资料。

    (二)登封市矿山救护大队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性工作;

    3.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4.配合监管科室预防性检查工作;

    5.做好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6.协助做好职工救护知识教育;

    7.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项中心工作。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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