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7-0008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登食药监〔2017〕23号 | 成文日期:2017-03-24 | 发布日期:2017-03-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4日
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市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上报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登安委办〔2017〕12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以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采用自查、监督检查和督查的方式,在全市食品药品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食品质量等方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执法和监管,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制、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章程,切实做到职责分明、责权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要求,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 李耀峰
副组长:班子成员
成 员: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安全创建。各科室、所安排部署分管行业、辖区安全创建工作,制定具体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以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统领,紧密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确保方案切实可行。
(二)安全检查。要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制度要求,以市区、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点、车站、宾馆饭店、食品加工小作坊、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所(室)、零售药店、私立医院等为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采取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综合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制定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达到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持续开展各个环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食品生产环节:要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
2、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查处取缔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自律制度;做好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市场、校园及其周边、农村集贸市场、景区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打击流通领域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3、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转让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监督检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规定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规范餐饮服务单位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和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的安全监管。
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环节:针对经营单位主要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来源,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是否保存合法购进票据,是否对供货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是否有真实完整购进验收记录,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针对使用单位,主要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购进票据,重点对基本药物、高风险注射剂、临床使用量大的药品、防治冬季多发病的常用药品、非法销售和使用疫苗、终止妊娠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以及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大型医疗设备、一次性使用的输液器、注射器、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品种进行检查。
(三)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等的宣传教育活动,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市人品群众的安全意识。各相关业务科室、所要分阶段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的记录培训内容、授课时间、授课人及出勤情况。
(四)隐患排查。针对食品药品安全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苗头性问题,要追根溯源、查深查透、有效控制、及早解决,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加重大节日、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到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业务科室、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同时要建立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台账,人员、资金等,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五)应急演练。要以完善应急预案、磨合应急机制、提高救援水平、强化应急能力为目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行业或辖区特点,制定行业领域内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要组织二次以上应急演练活动,指导督促大中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以上应急演练活动。通过队伍保障、物资与经费保障、技术保障等保障方式,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六)跟踪督促。要根据实际,督促分管行业企业制定推进“五落实五到位”(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工作计划,确保分管行业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覆盖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市政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环节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责任,业务科室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食药监所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各食药监所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整治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各相关业务科室、各食药监所要以对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树立本系统良好社会形象的集体意识出发,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或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始终保持严查重打的高压态势,加大大案要案的线索排查和查办力度。
(三)依法行政,严格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做到集中整治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紧密结合,防止不作为,杜绝乱作为。要做到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科学执法,既要严格执行纪律,依法行政,在落实责任中严明纪律,树立和展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四)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各食药监所安全工作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深入现场,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相关业务科室要结合本环节实际情况,加强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按上级要求收集好相关档案资料。各食药监所要根据各业务科室安排,按时报送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