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85/2017-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
文 号:卢政〔2017〕33号 | 成文日期:2017-03-24 | 发布日期:2017-03-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有关部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登安委办(〔2017〕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属地网格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遏制事故发生。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规划布局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控的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安监所、工商所
(二)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贯彻电力行业法律法规,促进电力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排查和治理电力设施安全生产隐患,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做好电力设施安全防汛工作;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电力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做好电力设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电力设施应急管理。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电管所
(三)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各类设施设备状况及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彻底治理非法经营行为;继续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民政所
(四)建筑施工及市政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两防”专项行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共治”。加强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着力监控排查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等风险点、危险源,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风险在控可控。持续开展起重设备、高支模坍塌专项治理,加大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的检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借用资质和挂靠、超资质范围承包等非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城建办、规划办
(五)医疗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各类设施设备状况及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情况,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把控全流程,做好危险物品管理。对内部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生物制品等危险物品,要严格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梳理物品清单,围绕使用、存储、运输等各环节,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切实做到严看护、严使用。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卫生院
(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对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和违章操作等行为。
责任单位:安监所、工商所
(七)网吧、KTV、超市、宗教场所、旅社、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突出高层和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整改。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消防队
(八)学校、幼儿园、午托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的能力。加强对学生交通及乘车安全教育,严格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的许可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积极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倡导文明、安全的出行方式,切实提高师生的交通法规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着力提高学校安全建设水平。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围墙、设施等安全隐患,落实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
责任单位:教育组、交警队
(九)林产品加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林木采伐、营造林生产、森林防火、森林旅游等行业领域。加强巡查巡防,对重要部位进行重点看守。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十)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平安年”、“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和“6+1”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安全带·生命带”行动。强制推行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视频监控、防碰撞等技术装备,在线率100%。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交警队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卢店镇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各村、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镇绩效办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地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无故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果断采取处罚、停业、拘留等措施;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对于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发挥网格优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条块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对跨部门或职责不清的隐患问题,采取联合执法进行处置。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要按要求将工作方案每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并按照时间安排于当月底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62981006
附件1
卢店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孔玉峰 镇长
副组长: 何小道 党委副书记
秦洪涛 人大主席
马宝仓 纪委书记
贾献斌 党委委员 副镇长
李艺博 副镇长
王继锋 副镇长
蔡晓峰 副镇长
刘跃峰 党委委员
王博生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魏 晓 党委委员
王新华 工会主席
谢中杰 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郭彩歌 副科级组织员
李韶松 村镇办主任
高建伟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晓新
成 员:何金全 李志斌 尚新超 李红军 屈国杰 李德奎 李天壬 王海超 冯暖东 胡延武 牛宏亮 张宏旭 毛伟峰 李团军 王晓生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