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一季度实验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报

索 引 号:680759247/2017-0002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4发布日期:2017-03-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表彰2017年一季度实验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报

郑港建环〔2017〕34号


各有关单位:

2017年第一季度,全区建设施工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争创先进的建设工程项目,率先达到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优良管理标准。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增强各单位创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意识,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和《郑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郑建安〔2012〕38号),经对申报单位资料审查和施工现场考评,确定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兴港大厦项目等10家项目建设工地为“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本次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在今后的建设施工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为航空港实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7年一季度“实验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名单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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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一季度实验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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