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中原政办明电〔2017〕10号)的要求,中原区农委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中原区政府要求,中原区农委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各项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原区农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主任李红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个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了健全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中原区农委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条例》及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提高中原区农委机关干部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中原区农委在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中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4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中原区农委还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通过“清风中原农委”微博、咨询电话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居民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度,中原区农委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一是信息公开存在不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健全;三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下一步,中原区农委将根据问题加强改进,一方面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学习,强化措施,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另一方面,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公开信息切实服务于民。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