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05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 |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27 | 发布日期:2017-03-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马寨镇安监办、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郑州联创工业防护材料有限公司:
我局已依法依规对郑州联创工业防护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仓库进行了封存。为严防该公司私自恢复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强日常安全巡查,严防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郑州联创工业防护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须加强每日安全巡查,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马寨镇安监办:请你办定期对该公司进行安全巡查,重点检查封存车间、仓库情况,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迹象,须第一时间制止并报我局。巡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两次。
三、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对该公司进行不定期安全巡查,重点检查封存车间、仓库情况,发现该公司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迹象,须立即依法查处。巡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
2017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