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峡窝镇垃圾积存进行财政扣款的通报

索 引 号:71563404X/2017-000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爱卫办关 键 词:峡窝镇通报
文    号:上爱卫办〔2017〕12号成文日期:2017-03-27发布日期:2017-03-27
体    裁:通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对峡窝镇垃圾积存进行财政扣款的通报


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3月22日市“双迎攻坚”工作督导组对我区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峡窝镇垃圾积存严重。按照垃圾有偿清运规定,对我区财政扣款10万元。
  鉴于峡窝镇对辖区村内积存垃圾清理不及时、整改落实问题不到位情况,按照《郑州市城乡清洁行动财政扣款办法》现对峡窝镇给予全区通报批评,财政扣款10万元。并责成峡窝镇将积存垃圾清理完毕,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此类事情不在发生。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鉴,高度重视,切实行动,将创卫复审工作落实好。

 

郑州市上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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