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索 引 号:416211637/2017-000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7发布日期:2017-03-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县严格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5〕17号)及市局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合理安排补贴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惠农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农机具的积极性,极大地推动了中牟县农机化事业的发展。现将一年的补贴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情况

(一)完成情况

2016年中央财政投入我县补贴资金1567.3764万元(含2015年结余补贴资金15.3764万元),省级特定机具奖补资金133.47万元(含2015年节余资金10.47万元),市财政投入补贴资金100万元,共计1800.8464万元,对我县购买和使用大中型及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补贴。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民购买农机的需要,已补贴各类机具1352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508台,配套机具532台,小麦联合收获机械108台,增氧机90台,玉米收获机49台,穴播机26台,青饲料收获机2台,其它机械39台。全县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及816户农民享受到补贴优惠政策,带动购机户投入购机资金达3930万元。

截止2016年底已运行中央补贴资金1542.438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省级累加补贴资金42.955万元,共计运行各项补贴资金1685.393万元,资金已全部结算到位。

(二)操作程序

2016年我县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购机。购买机具时间为当年1月1日起至申请报名截止日,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补贴申请受理和机具审核在各乡(镇、街道)。

2、申请。购机者应携带所购机具发票、二代身份证、村委证明、补贴存折等原件和复印件,到乡(镇、街道)农办指定地点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申请时间以补贴公告为准,并应积极配合县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

3、受理、审核。乡(镇、街道)农办在受理时,要见机见人,核对资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县级农机部门对乡(镇、街道)的初核情况进行抽查,对申请对象真实购机情况进行核实。

4、对象确定。在能够满足补贴的情况下,采取“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方式进行,以购机者带机到县综合楼农机业务服务大厅现场申请时间为准;资金额度不能满足补贴的情况下,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资格,根据摇号确定的名单顺序,按县购机补贴方案规定办理资金确认,使用补贴资金额度,直到方案确定的补贴额度用完为止。对符合补贴条件当年没有享受到补贴的,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第二年优先补贴。补贴办理实行核查登记“一站式”集中服务。在县农机局补贴服务窗口进行动力机械入户办证,依次完成现场查验申请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人机合影、登记建档、校对录入有关信息等工作,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核查登记,申请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5、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把拟补贴对象(服务组织)享受的补贴机具信息通过县农机补贴公示专栏、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6、入户核查。根据申请受理情况和入户办证情况,会同县纪委、县财政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购机核实登记,见机见人,逐台核查,依次完成现场查验申请者资格、核实申请补贴机具、喷放机具编号、人机合影、校对录入有关信息等工作,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7、县级结算。县农机局及时整理好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核实结果表报送县财政局,并负责内容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8、资金兑付。县财政部门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核实结果表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针对农机补贴政策出现的新变化,我们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并报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制定了适合本县特点的补贴实施方案,并联合补贴领导小组各部门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2、领会政策,把握要求。2016年农机补贴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是补贴方式更加明确,二是补贴机具范围重点突出,三是机具分档定补趋于统一,四是补贴机具资质有所放开,五是实施操作程序更加优化,六是监管工作责任更加细化。我局针对补贴政策新的变化,组织补贴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认真领会和解读,确保每一个补贴工作人员都能把握新政策的要求,为做好补贴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突出重点,示范引导。按照今年各级农机补贴工作要求,结合中牟县薄弱环节和后进领域等实际,实行集中资金,重点补贴,强力推进我县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我县选择粮油生产关键环节的部分机具品目敞开补贴,主要包括青饲料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粮食烘干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和玉米收获机等机具品目。同时对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进行累加补贴。

4、广泛宣传,严格操作。为使调整后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召开各乡(镇、街道)主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的农机补贴专题会议。二是在中牟县电视台进行为期12天的农机补贴专题宣传报道。三是印发《农机补贴政策告知书》,在各乡(镇、街道)张贴《中牟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公告》等宣传材料11000份。四是在政府、网站农机补贴专栏及时公布《中牟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5、高效便民,加强监管。今年我县依然把申请受理及监管工作下移到乡镇农办,这样既减少了农民办理补贴奔波的路程也便于监管。农机补贴对象带机申请农机补贴,即先购机后申请补贴。补贴对象购机后,持发票可在两个年度内申请补贴。带机报名提高了补贴申请的门槛,减少了报名虚高的情况发生,同时便于监管。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坚决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参与购机补贴的农机、财政管理人员教育与监管。严格执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管理制度。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二、实施成效

(一)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全县农民投资购买农机的热情,对推动全县农机化进程,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型农业机械已成为支撑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

(二)农机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16年,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81%。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2016年底,中牟县拥有农机专业合作社16家,其中省、市级示范社各一家。农机社会化服务从农田耕种、施肥、植保、喷灌、收获和秸秆综合处理作业,延伸到农林牧副渔各业的机械化作业以及更加广泛的领域。

三、存在问题

(一)各种农机具处于更新换代时期,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依然满足不了农民购置大型农机装备的需求。

(二)部分机具经销商定价过高,虽然农民享受到了补贴,但得到政策的实惠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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