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88550985/2017-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 文 号:登农字〔2017〕27号 | 成文日期:2017-03-21 | 发布日期:2017-03-27 |
| 体 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站、办,委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
吕光勋同志任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杨学文同志任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高学记同志任大金店区域中心站站长;
刘洋同志任人事科科长;
吴俊超同志任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陈长伟同志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水产渔政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免去吕光勋同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水产渔政科)主任职务;
免去魏晓宁同志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程辉同志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郭朝锋同志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2017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