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4735352/2017-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行业安全,燃气,专项整治 | |
文 号:银河办〔2017〕6号 | 成文日期:2017-03-24 | 发布日期:2017-03-2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现将《银河办事处2017年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3月23日
银河办事处2017年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办事处辖区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办事处辖区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港安委〔2017〕4号)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年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港执〔2017〕11号)文件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办事处辖区内开展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二、组织机构
成立办事处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督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检查落实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积极推动工作进展。
组 长: 吴顺祥 党工委书记
王金伟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张泉生 党工委副书记
王 兴 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安 平 纪工委书记
李 琪 办事处副主任
李 震 办事处副主任
刘德礼 办事处副主任
董 方 办事处副主任
张 帆 办事处副主任
李林中 办事处副主任
刘小品 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
栗 祥 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高 军 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李建华 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谢东霞 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张 倩 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翟彦玲 办事处主任助理
李向信 办事处主任助理
万土旺 办事处主任助理
李丙祥 办事处主任助理
成 员:刘红超 银河派出所所长
张现增 银河工商所所长
孟留军 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铁旦 财政所所长
各部门负责人、各管区区委书记、区长、区长助理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监办),高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及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意识,排查燃气事故隐患,避免一般燃气事故,扼制较大事故,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产生。
四、整治重点内容及任务分工
重点对燃气储配站、汽车加气站、高压门站、管道燃气管网等加强安全监控,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保障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严查无证瓶装燃气销售站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充装等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燃气非法运输、违规装载等非经营类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给予制止,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上报区安委会,由安委会交办责任单位处理。
(一)各行政村、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巡查日志、整治工作台账;对辖区各燃气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安全监管;对各燃气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排查整治;需配合协同执法的,应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成员单位自行对接协调;协同执法时,应由领导小组牵头,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配合进行。
(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巡查日志、整治工作台账;依法依规经营;对所属高压门站、设施设备、压力容器、燃气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入户安全检查频率次数;加大对老旧管网安全排查并积极进行改造;对在建燃气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彻查安全隐患。
(三)液化气经营企业。建立巡查日志、整治工作台账;杜绝向无证个人或单位,销售用于贩卖经营的液化气;负责所属液化气销售场所的安全排查整治;负责所属液化气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接受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信息,利用简报、通报等形式督导检查。
(二)加强执法强度。派出所、执法大队、各行政村、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全面排查,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全面建立整改台账,制定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消号制度并跟踪落实;对于限时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燃气经营企业,责令其进行内部整顿,对于内部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于查出的隐患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上报至区安委会给予全区通报并依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上报至郑州市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挥网格优势。要充分利用网格化平台,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坚持条块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解决,对跨部门或职责不清的隐患问题,各成员单位应上报领导小组,采取联合执法进行处置。
(四)严格追究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