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原政办明电【2017】1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中原区档案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中原区档案局认真按照《条例》和《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措施,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实施公开,全面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组织领导及人员情况。2012年我档案馆被区政府办设定为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我局历来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曹永祥局长为组长,刘子纲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确保领导组织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赵远同志任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从局有关科室抽调,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负责接受其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工作正规有序,档案资料管理完好。
(二)工作计划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办文件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中原区档案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并研究制定申请公开等制度。
(三)数据上报及年度报告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每年按时向郑州市档案局上报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统计表,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确保年度报告内容完整。我局未发生漏报、迟报现象。
(四)宣传培训情况。我局按时参加市、区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工作业务,及时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信息类别及电子化率情况情况。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主要有:1.机构职能信息。在门户网站和区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局(馆)领导班子及领导分工、各处室的工作职能、部门领导情况,局(馆)管理体制、机构职能与馆藏概况、联系方式、办事指南等。2.服务类信息。主动公开查询档案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3.决策类信息。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郑州市档案条例》、档案业务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等;4.综合类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财政预算、部门决算等。6.动态类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党组及机关党总支工作情况、学习概况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召开会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档案征集等政务活动信息。2016年我局在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中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包含15—16年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6条。
(二)保密审查情况。制定《中原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全年,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在区档案局五楼档案查阅室,设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截止目前我单位没有接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能正确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能认真答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或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发的投诉案件;对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整改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全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投诉、无举报。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