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987/2017-0009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旅游局 | 关 键 词:通知,消防安全 | |
文 号:郑旅〔2017〕24号 | 成文日期:2017-03-20 | 发布日期:2017-03-2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点。
(二)整治重点及内容 1.旅游星级饭店:①是否办理消防安全许可手续;②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各项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③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记录是否完整;④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⑤单位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并定期开展维护保养;⑦营业场所是否存在超时、超员经营现象;⑧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现象;⑩灭火器数量是否充足,是否存在过期、未检测现象等等。 2.A级旅游景(区)点:①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②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③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④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⑤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⑥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⑦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常识;⑧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健全;⑨是否建立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等。 3.旅行社:①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②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③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并定期开展维护保养;④经营场所是否配置灭火器材;⑤是否存在违章用电以及私拉乱接电器线路;⑥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常识等。 五、工作步骤 旅游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旅游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属旅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旅游局重点检查的方式,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法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3月25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于3月25日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要求和责任。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25 日-10月25日)。各旅游企业要按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组织开展旅游消防安全生产抽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第三阶段:督促检查(10月26日—12月3日)。市旅游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抽查。督查和抽查的具体时间、要求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总结汇总(12月3日——12月9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在12月9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各旅游企业要正确认识当前旅游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旅游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把旅游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各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三)加强应急职守,确保信息畅通。为确保旅游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以及旅游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应急职守制度,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守制度。有关旅游安全情况,及时上报。 (四)完善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市旅游局将专项整治列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各单位要以深化旅游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实现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健全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旅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旅游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习新春 联系电话:67188103 , 电子邮箱:zzlya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