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267089/2017-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区政法委
  • 关键词: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3-28
  • 发布日期:2017-03-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中原区政法委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中国共产党委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本地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委员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区政法委没有内设机构。

        下属单位:区政法委有区委三个二级机构,分别是维稳办、区防范办、区巡防办。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政法委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职工31人,离退休人员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26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64.85万元(财政拨款9264.8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26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16万元,项目支出8888.69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8.54万元、公共安全指出40万元、教育支出2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这出4.79万元,医疗卫生服务支出14.8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76.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8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96万元;项目支出8888.69万元,其中:常年性项目支出7499.39委员万元、一次性项目支出1389.3万元。

    (三)主要项目:

    1、视频监控系统经费1409.3万元

    项目依据及资金测算:全区安全建设工作安排及相关政府采购合同

    2、校园周边巡防队员4476万元

    项目依据及资金测算: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社区巡防队员2016年度7-12月份工资及各类保险费指标的通知》。现有巡防队员1355人,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050元,社保每人每月1254元.

    3、暂住人口协管员经费1328万元。

    项目依据及资金测算:现有协管员382人,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社保每人每月1254元。

    4、公安经费800万元

    项目依据及资金测算:主要依据全区政法工作安排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9264.85万元,比上年9131.91万元增加132.94万元,增幅14.56%。增加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909.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60万元,教育支出减少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06万元,医疗卫生服务支出增加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8.76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4.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4.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9.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转经费51.78万元,较上年增加7.58万元 ,增加原因是因为2017年我单位有新进人员,机关运转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

    (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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