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申报对象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上报长期从事环保工作人员名单的通知》(豫环文〔2017〕88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实施办法》和《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实施办法解读》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长期从事环保工作人员纪念章申报的审核工作。

经审核研究,我局任岩副局长(1986年9月参加环保系统工作,从事环保工作31年)、王永红副支队长(1986年12月参加环保系统工作,从事环保工作31年)两位同志符合申报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的要求,现将申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2017年3月30日。如对申报名单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3月30日前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联系。

联系电话:0371—86199979

 

2017 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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