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 主题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22X/2017-0005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关 键 词:节日,清明节
文    号:登财办〔2017〕5号成文日期:2017-03-29发布日期:2017-03-2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 主题活动的通知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加强爱国之情,树立报国之志,增进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根据市文明办通知要求,在清明节前夕,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缅怀先烈、展望未来,弘扬祖国传统文化”。

二、活动目的

清明节我国的一大传统节日,凝结着中华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宝贵资源。通过纪念革命先烈、祭奠逝去亲人,以弘扬传统文化,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和敬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意识和民族凝聚力,使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和理解民族文化和革命传统,慎终追远,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网上祭奠烈士活动”

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登陆中央文明网搭建的“网上祭先烈”互动平台,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发表缅怀文章,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与敬仰。

2、开展经典诵读活动

以“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为主题,采取个人朗读、集体诵读、书画展示等形式,深入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将中华经典诗文进行动态演绎,通过祭先祖、悼先烈的形式感受清明。

3、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为弘扬奉献精神,服务广大社区群众,倡导志愿者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投身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关系,努力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社会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的促进者。

四、活动要求

1、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的极好时机,各单位要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提高干部职工道德修养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过好这个传统节日。

2、此次活动是我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围绕活动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活动程序、形式和载体,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

3、各单位开展“清明节”主题活动情况于4月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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