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已建成竣工验收道路交通工程、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卡口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28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29发布日期:2017-03-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已建成竣工验收道路交通工程、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卡口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已建成竣工验收道路交通工程、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卡口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已建成竣工验收道路交通工程、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卡口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招标,中标单位承担本工程建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郑港六街等14条道路交通工程、园博园周边区域道路交通工程;

二标段:郑港四路等15条道路交通工程、梅河东路等14条道路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卡口系统建设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咨询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有效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5)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55956336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南角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8638578520     

E-mail:row008@126.com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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