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7-0027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29 | 发布日期:2017-03-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东新区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开展“拟提拔、重用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于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进行。
二、考试地点
东龙大厦1320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本次进入公示程序的拟提拔、重用的干部。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郑东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郑东新区纪工委、管委会人事劳动局牵头负责,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0分钟,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
2、试题从《郑东新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应知应会知识题库》(可到东龙大厦1111室领取)中选取。考场设监考人员两名、全程设巡考人员若干名。
3、参加考试人员应于当日上午8:4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经监考人员核实后签到入场完毕。未按时参加本次考试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4、参加考试人员自备考试用品,统一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考试期间,要认真服从管理,接受监考、巡视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考场作弊或存在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发现,视为考试不合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政纪责任。
5、本次考试成绩作为本次干部提拔、重用的依据,成绩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任用;成绩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暂缓任用,并可在一个月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6、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应考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加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