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至2016年度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7〕50号)文件要求,依据《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郑州高新区金融办对区内郑州高新区新百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誉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郑州安驰担保有限公司、河南东方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递交的年审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经初审给予通过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内,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任何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区金融办反映(电话:67896187,联系人:牛萌),公示期从3月29日——4月3日,公示企业如下:
郑州高新区新百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誉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郑州安驰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东方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郑州高新区新百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誉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郑州安驰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东方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