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7-00097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7〕44号 | 成文日期:2017-03-30 | 发布日期:2017-03-30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裕达永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17年2月27日至3月20日,对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的中牟县解放路高压线路入地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中牟县解放路高压线路入地工程位于中牟县解放路,北起北环路,南至站前大道。该工程包括牟8板青年路分支10KV线路改造、潘28板10KV线路改造、牟21板10KV线路改造(货栈街分支)、牟21板10KV线路改造等内容。合同价5041420.00元。本工程为单价合同加变更签证。建设单位: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设计单位:郑州宏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项目管理部中牟分部;施工单位:新洋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解放路高压线路入地工程结算价4935038.36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裕达永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方兴基核〔2017〕第048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提供的中牟县解放路高压线路入地工程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97799.19元。
经审计,中牟县解放路高压线路入地工程送审结算价5032837.55元,审定4935038.36元,审减97799.19元。
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