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2X/2017-0004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业务信息/财务管理制度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差旅费,管理办法 | |
文 号:登财行【2017】1号 | 成文日期:2017-03-30 | 发布日期:2017-03-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有关标准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参照《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行〔2016〕60号),我们将近年来制定的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进行了整合,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制定了新的《登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登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