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254659/2017-001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预算,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3-30
  • 发布日期:2017-03-3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度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经费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第三部分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构成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部门,部门预算只包括办事处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1-表10(另附)

     

     

     

     

     

                             

                              第三部分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2017年收入预算2455.5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本年支出预算为245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87万元,项目支出1260.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费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去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 2017年绿东村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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