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供销合作社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索 引 号:777955551/2017-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中牟县供销合作社关 键 词: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31发布日期:2017-03-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供销合作社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2016年,我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为重点,狠抓制度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打造服务型机关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规范和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和完善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积极成立了以县社主任、书记张宪斌为组长、县社副主任魏书梅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安排办公室负责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组织从事信息的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加强信息公开领导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同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选派干部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工作的水平。

(三)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及时进行公开。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建立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举报受理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根据全县统一要求,我单位通过政府网络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有关内容。主动公开内容两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总量及重点公开的内容

 我单位隶属于县政府序列职能部门,现为正科级差额供给事业单位。主要业务以“新网工程为统领”,以“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为宗旨,全面推进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农副产品和烟花爆竹五大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无。

(二)申请处理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没有及时更新内容,公开形式单一,公开不及时以及从事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限等。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根据《条例》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进行公开。一是深化服务项目公开内容。二是推进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的公开。三是要把定期公开、阶段性公开和临时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上级政策有变化时,要及时公开变更的内容,确保公开的效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机制。同时,吸收其它部门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培训,使各科室能进一步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及相关技能,不断提高我社干部信息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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