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登封市财政总预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322X/2017-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31发布日期:2017-03-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7年登封市财政总预算公开

登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3月23日在登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登封市财政局局长  王建永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

2016年,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434,623万元,下降5.34%。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39,727万元,下降12.39%。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25,680万元,下降0.45%;地方财政支出完成543,321万元,增长12.16%。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65,000万元,后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235,0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235,6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1,3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07%,同比下降5.2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98%;非税收入完成943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1%,同比下降21.3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02%。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53,553万元,加上2015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以及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451,44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451,4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9896万元,增长9.69%。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82,300万元,后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149,374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48,2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7%,下降18.14%。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65321万元,为预算的100.31%,下降13.59%。其中:国税部门完成37648万元,增长2.95%;地税部门完成27673  万元,下降29.3%。

◆非税收入完成82964万元,为预算的98.46%,下降21.39%。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0891万元,为预算的111.30%,增长7.34%;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7054万元,为预算的93.21%,下降2.94%;罚没收入完成4796万元,为预算的78.62%,下降42.3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7247万元,为预算的77.88%,下降62.6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8890万元,为预算的101.23%,增长19.97%。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08,571万元,加上2015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以及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减去追加乡级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377,74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77,745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2.9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5,500万元,后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9613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900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64%,增长54.94%。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2,500万元,加上2015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以及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已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9557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918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12%,增长26.11%。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5,500万元,后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9613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900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64%,增长54.94%。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2,500万元,加上2015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以及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已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减去追加乡级支出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69924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62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7%,增长5.77%。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76781万元,全年实际完成89327万元,为预算的116.34%,增长26.09%。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6755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78842万元,为预算的116.7%,增长15.9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国有资本经

营收支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5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4.26亿元,2016年争取省政府代发新增债券2.05亿元,当年偿还及核销政府性债务本金1.43亿元,2016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4.88亿元。郑州市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52.39亿元,我市政府债务规模不超过郑州市规定的限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六)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16年,市财政按照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努力提高财政服务保障能力,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效保障。

1.正确面对困难挑战,努力做好生财聚财工作。面对持续低迷的经济形势,我们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在此基础上,全市各征管部门、各乡镇牢固树立直面困难、有所作为的工作理念,深入分析、挖掘收入潜力,完善征管机制,加大征管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严格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全年累计组织地方财政收入32.5亿元。

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我们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在组织收入困难、本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按照争取上级资金、用好本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的工作思路,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积极筹措、合理调度资金,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充分利用政府债券、政策性贷款、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筹资模式,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认真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2016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266个,总评审金额33.09亿元,审定金额28.4亿元,审减资金4.69亿元,综合审减率14.17%。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按照管采分离、应采尽采的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项目程序公正、合法合规。2016年,实现采购规模9.57亿元,节约资金1.41亿元,节约率12.86%。在保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法定支出。面对日益突出的收支矛盾,我们坚持民生优先的支出原则,努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2016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57%;全市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43.3亿元,比上年增长14.52%,占全市地方财政支出的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3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95%,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累计拨付教育支出9.32亿元。生均公用经费足额保障,贫困生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教师工资待遇逐步提高,支持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建项目20个,农村薄弱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22个。累计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亿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68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608元;新增城镇就业6816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712人。累计拨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45元,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56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和“先住院,后付费”等惠民措施顺利实施,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0万元,大病保险覆盖全市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累计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88万元。舞台艺术进乡村、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持续开展,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成为长效机制,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有序推进。累计拨付扶贫资金1.88亿元。支持实施整村推进项目8个、科技产业化项目21个、区域特色经济项目8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2个、易地搬迁637户、2590人。在大力保障民生支出的同时,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17.27%、农业支出比上年增长10.03%、科技支出比上年增长1.22%,三项法定支出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4.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一是持续推进预算公开,按照法定时限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和2015年财政决算公开工作,并督促各预算部门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规范公开的渠道、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增强了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二是探索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6年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尝试编制了2016-2018三年滚动财政预算。三是按照国家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实施了“营改增”改革。四是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各平台公司与有实力的投资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切实提高投融资能力。规范投融资公司资金管理,制定了市属投融资公司资金审签流程。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谋划推进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心城区功能提升PPP项目一期工程落地实施,市民文化中心、外国语高中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工建设,环嵩山旅游公路、南水北调等PPP项目和嵩山论坛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都在有序推进。五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清理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25281万元,收回本级预算统筹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范举债方式和渠道,争取省政府代发政府债券10.4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8.44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新增债券2.0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有效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和债务风险,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

5.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保证财政资金资产安全。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登记备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小金库”检查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密切配合上级和本级审计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审计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时发现并整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规范使用,提高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16年全市财政部门努力应对复杂严峻形势,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强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风险仍然存在,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增长乏力,支出刚性需求增长较快,收支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二是预算安排不尽合理,部门预算执行中调整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三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善解决。

    二、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上级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开放创新、生态建设“四大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收入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着力保民生保改革保重点;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测算,合理安排收支,不编赤字预算。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改革、保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收支预算,实现跨年度财政收支平衡。收支计划与国家、省、市重大政策充分结合、有机衔接,以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为依据,以实现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预期绩效目标为导向,以各领域年度发展计划为参照。

2.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探索建立市本级实物费用定额与综合定额相结合的公用经费标准体系,使公用经费安排与部门的职能特点、业务工作量相适应,与占用的实物资产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有效控制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履行会议审批手续,加强会议费管理。严禁编列新建(包括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预算;维修改造项目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除不可抗力外,同一项目维修至少应间隔5年以上。

3.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统筹财力保障民生。继续推进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用途及绩效,取消已到期、已实现绩效目标以及绩效欠佳、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将零星分散、使用方向类同、支持对象相近的专项支出进行归并,统筹财力保民生保重点。

4.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科学性。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时,同步编制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预算。开展支出绩效管理,2017年选择市本级6个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逐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50,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09%。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55,800万元,增长10.22%;非税收入安排94200万元,下降0.11%。按照现行上下级财政管理体制及目前测算情况,全市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净收入11579万元及调入资金164,700万元,全市财力可达426,279万元,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6,279万元,比上年安排数增长20.57%。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2,210万元,增长9.39%;其中:税收收入安排75774万元,增长16%;非税收入安排86436万元,增长4.18%。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增值税安排25533万元,下降1.81%。

◆企业所得税安排8466万元,下降28.3%。主要是传统主导产业受经济形势影响,利润降幅较大。

◆个人所得税安排1938万元,增长11.64%。

◆资源税安排1008万元,下降61.76%。主要是煤炭行业停工停产和非煤矿山治理整顿导致了资源型行业产能下降。

◆城建税安排3028万元,增长2.92%。

◆房产税安排1883万元,增长62.89%。主要是地税部门继续加强小税种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房产税收入会有所增长。

◆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      53042万元,比上年增长14.97%。主要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200万元,景区门票收入24000万元,其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842万元。

◆行政性收费收入安排6168万元,下降12.56%。

按照收入预算安排和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380,877万元,增长23.43%,其中:9项民生支出安排205,577万元,比上年安排数增长18.78%;3项法定支出安排123,479万元,比上年安排数增长56.9%。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0261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6847万元,专项经费安排46453万元。

◆教育支出106,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80264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12205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4448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4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30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175万元,专项经费安排4503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558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469万元,专项经费安排302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940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866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209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6039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293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556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81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264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685万元,专项经费安排6183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3549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3201万元,专项经费安排4299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11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4745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697万元,专项经费安排6137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4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580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1077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272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6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651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75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18199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987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250万元,专项经费安排52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502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389万元,专项经费安排64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471万元,公用及运转经费安排57万元,专项经费安排82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3842万元。

◆预备费1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5,280万元,比上年增长2.84倍;按照以收定支原则今年计划安排支出180,580万元,把没有安排支出项目的164,700万元作为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5,280万元,比上

年增长2.84倍。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30万元,增长37.55%。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000万元,增长24.8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偿使用费收入340,000万元,增长3.02倍。主要是根据我市2017年土地出让计划测算、安排了相应的收入预算。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0万元,下降15.99%。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支出 180,58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2,669万元(包括城建类项目61317万元、交通类项目21511万元、扶贫类项目943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类项目7118万元、环保类项目3863万元、存量债务还本付息4440万元、土地收储成本50000万元、其它项目1498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8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713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3362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783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72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028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652万元。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627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803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763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3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32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176万元。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62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三、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为圆满完成预算任务,2017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用足用活政策,全力助推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建设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战略定位,用足用活财税政策,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创新投融资方式,继续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探索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鼓励通过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继续落实好财政奖补、贴息和结构性减税等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和创业创新工作,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二)依法组织收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财政收入是政府履行各项工作职能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面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在培植财源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力争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方面要坚决杜绝乱收费和“过头税”,另一方面要努力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要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健全完善涉税信息运用机制,通过涉税信息的分析比对,深入查找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关注“营改增”之后征管主体、征管方式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继续完善重点税源动态监控机制,努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要严格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政府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入库。

    (三)整合各类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继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各类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集中财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按照省、郑州市财政工作要求,继续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归并部门内部切块管理、琐碎零散的项目,整合部门之间重复交叉、目标接近的项目,确保专项资金项目数量明显减少。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要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四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持续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市人民。五是继续认真落实好财政扶贫政策,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强力保障。

(四)突出改革重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继续把深化改革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重点改革事项,持之以恒地抓落实抓成效。一是继续推进财政中期规划管理。认真做好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二是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财政预决算更加阳光透明。三是探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尝试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促进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四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积极推进已确定的PPP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科学严谨、规范有序运作的基础上,谋划遴选新的PPP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攻坚克难,有所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我市加快建设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做出新的贡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 :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  是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营改增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条件下平衡地区间财力差距的一项重要制度,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在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具体构成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主体,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等客观因素,按照统一公式计算分配。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的资金补助,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政策,重点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

民生支出  :是指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置换债券资金:  地方债置换是指地方政府在利率适度的条件下,通过发行新债置换利率较高债务,将所欠债务顺延的一种方式。该形势下发行的债券即为置换债券,通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新增债券资金:  即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是指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为何合作建设城市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第二部分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

 

社会保险基金包含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已实行郑州市级统筹,由郑州市统编预算,因此我市本级不做预算。现将我市统筹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按在职职工工资单位20%,人8%征收。

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收入24627万元,参保   22712人,其中:养老保险费收入16584万元,利息收入1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857万元,滞纳金收入88万元,转移收入83万元。

2017年基本养老金支出数为24627万元,退休退职人员  7027人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4609万元,转移支出18万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在职职工工资单位6%,个人2%征收,划入个人帐户比例在职3.5%,退休4%。

2017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6782.92万元,参保72141人,其中:保险费收入16250.77万元,利息收入532.15万元。

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6763.07万元,其中住院支出7513.56万元,门诊支出9249.51万元。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度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6027.9万元,预计参保98126人,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471.89万元,利息收入42.22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4513.8万元(登封856.44万元)。

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931.98万元。其中:住院支出2438.87万元,门诊支出236.35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256.76万元。

四、生育保险

2016年1月1日起财供人员缴费比率由0.6%降低为0.5%。

2017年生育保险收入1272.27万元,参保40674人,其中保险费收入1209.67万元,利息收入62.6万元, 

2017年度生育保险费支出为537.29万元,其中生育医疗费用支出326.83万元,生育津贴支出210.46万元。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 

2017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为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财政补贴488元。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收入34652万元,2017年度预计参合人数为54万人。其中:缴费收入8100万元,利息收入20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6352万元(登封3564万元)。

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支出33176.2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1880.25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296万元。

          

 第三部分

 

2017年登封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县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192721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727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0012万元。根据上级要求的每笔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办法及支出科目,当年已安排支出189016万元,剩余3705万元已按规定结转2017年使用。

 

第四部分

 

登封市2017年年初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5年年末,我县债务余额442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3900万元,专项债务328700万元。

2016年上级下达我市政府性债务限额为52.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0500万元、专项债务363400万元。

2016年,我县共计偿还债务本金14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800万元;专项债务8600万元。

截至2016年年末,我县债务余额448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4300万元,专项债务324500万元。


第五部分

                                                                                                              

登封市2017年财政“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我市2017年三公经费总共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684.79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49.48%。其中因公出国费增加了5.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48%,公务接待费减少了139.27万元,比去同期减少了7.21%,由于在2016年底我市大部分单位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运行费用大幅下降,减少了3551.2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64.89%。

第六部分

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说明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6〕62号)的精神,我局于2016年10月下达了《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积极开展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6年选取了市教育局、民政局、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及环保局6家单位的部分项目支出作为试点进行了申报工作。


附件
  • 2017年财政预算报告.doc
  • 登封市2017年全市地方财力预算表.xls
  • 登封市市本级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表.xls
  • 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说明.doc
  • 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xls
  • 2016年登封市政府债务.pdf
  • 登封市2017年市财政“三公经费”预算.xls
  • 登封市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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