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2015年年初,我局就旗帜宣明地提出要构建“法治人社”,纳入全局“责任、效能、创新、和谐、法治、廉洁”的“六型人社”建设体系。经过深入调研,我局提出以“完善人社法规规范体系、健全行政决策体系、加强法治实施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筑牢法治保障体系”“五个体系”建设为核心的“法治人社”建设体系,既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诚敬守正、汇才惠民、严谨务实、追求卓越”的郑州人社精神,也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现将2016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郑州市人社法规规范体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加强人社系统法规规范体系建设,规范人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变“政策引领”为“法律引领”,是建设法治人社的应由之意。我们一手抓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一手抓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在立法方面,目前涉及人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有3部(《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政府规章有9部。2016年我们立法工作重点是修订《郑州市外来人员就业服务管理办法》和起草《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申报为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在推进制度建设方面,我们着重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一是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流程图》,在出台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着重抓好七个环节,即调研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公开发布和法制备案。二是法制审核在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阶段就提前介入,在业务处室起草和修改阶段,法规处人员就全程参与,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同时发文笺的法制审核栏必须由法规处处长签字才能提交集体讨论和领导审批。三是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备案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
二、健全民主、科学、法治化的行政决策体系
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我们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出台了《关于贯彻〈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暨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内容。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的意见。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规处处长列席局长办公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三、着重加强法治实施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于行政机关,行政法的实施在于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扎实履行政府职能。我们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要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一方面是深化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我局在前期梳理和公布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及责任部门。开展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制定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及时完成了权力清单在管理系统的更新及录入工作。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口受理”,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促进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被市政府表彰为2013年-2015年度“五单一网”改革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进单位。另一方面是多措并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目前,仅保留3项行政审批事项。截止11月,共受理办结29项审批业务。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成8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验工作,推进71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工作。注重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劳动保障监察密切配合,全面了解机构的运行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依法处理。推行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建立了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的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了2项审批业务中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最大限度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二)认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开展“两创一评”和“法治人社”建设活动,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是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开展“两创一评”活动,每年都赋予不同的主题、内容和任务。2016年的主题为创服务型党组织、创服务型机关和作风纪律考评活动。每月派出作风纪律考核组明察暗访、每季度开展党纪法律法规考试,定期通报“两创一评”考核结果的方式,督促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树立服务观念。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牢牢把握局党组确定的“改革、法治、党建”三大主题。2016年的“法治人社”建设确定19项任务,先后开展了法律法规学习、旁听行政审判、法治讲座、党纪法律法规考试、法律法规汇编、行政执法案例研讨会、宪法宣传日等十多项活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二是召开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为配合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基层提升年”活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向基层延伸,2016年9月底我们在新密市召开“全市人社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省人社厅、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和各县市区人社局、乡镇劳保所等200多人参加了现场会。有力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在基层人社部门的开展。三是重点推进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制度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规范了行政指导的相关法律文书。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台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在执法中,把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指导、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作为作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的必经程序,并记录执法案卷中。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将行政指导制度的推行纳入《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工作规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中创新形成了“三调”工作机制,即仲裁员、庭长、院领导三级逐级参与调解的模式。同时,建立简易办案模式,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当场制作和送达调解书。2016年,全市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4203件,处理结案4089件,其中调解结案2136件,占结案总数的50.8%以上,有效化解了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处理拖欠工资、经济补偿等投诉案件时,坚持依法调解,通过行政指导向双方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析利害关系,力促双方调解,已通过调解解决投诉案件40余起。
(三)创新推进“互联网 人社”工作。2016年,市政府将我局确定为“行政处罚全程网上办理”试点单位。我们在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查业务上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从立案到作出决定全程网上办理系统,不仅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也使执法程序在阳光下运行。“郑州人社”手机APP上线运行,建立了“郑州市社会保障卡保险微信服务平台”及支付宝服务窗,开创了全国先河,使社保卡的查询、挂失、激活、补卡缴费、业务变动提醒服务真正融入移动互联网,群众使用智能手机或者其他智能终端,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多项社会保险业务,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四、强化依法行政监督体系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是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人社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坚持五项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信息全部通过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社会保险稽查大队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同时,执法的全部过程均要记录在执法的案件卷宗中。坚持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落实具体行政行为目录备案制度,主动接受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完善执法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制度,在网站设立群众投诉举报栏,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我局对接到4起执法投诉,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和回复。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我们出台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从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出台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布权力清单为基础,向社会全面公开人社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运行流程和监督方式。三是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对公民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案件,建立台账,指定专人办理,经保密审核、法制审核后按时回复。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了《2016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对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同时,要求局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宣传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继续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执法责任。在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和综合法律培训考试的同时,组织全体人员每季度分批参加法律法规考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坚持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法律法规正确的情况下,实施行政行为。对于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执法单位和主办人员认真整改,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坚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过程出现违规违法,对责任人严格追究。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6年,我局受理行政赔偿案件3起,申请人要求赔偿金额累计高达达281.2万。在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申请、调查询问、外地取证,在对事实进行核实,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了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均得到行政判决的维持。2016年,共接到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162件,无败诉案件。在应诉过程中,继续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登记、审批制度,严格按时限提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材料,提交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联系。
五、筑牢法治保障体系
依法行政工作的持续加强,需要坚强的组织领导、严密的法治思维和一支精干的法制队伍。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每年根据领导分工和职务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全年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人社”实施方案,并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体系;党委和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事项,并将法制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健全了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每年制定学法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季度学法;强化工作人员法律培训,邀请政府法律专家举办法治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到大别山干部学院、红旗渠等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培训;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到法院旁听行政审判,累计80余人次;依托公务员网络课堂,供全市公务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每周编辑手机信息向干部职工宣传最新法律法规。加强执法人员日常培训,每年对执法人员轮训、年审考试至少2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每年对全市近两千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行分期培训。
(三)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我们成立了完整的法制机构,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等工作。法规处现有工作人员6名,全部有法律本科教育经历,其中2名有法学研究生学历,2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2人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经历。法制机构配备了完整的办公设施和设备,为发挥法制机构作用、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2016年,我局先后荣获“2011——2015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5年度法制工作先进集体”“郑州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郑州市2015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得“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距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创新举措,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机制,努力创建“法治人社”,为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