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我区开展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力较强,生产技术、开发条件好、科研创新能力强,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各类企业;
    2.具备研发能力(包括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科研设备),具有市场前景较好的创新技术项目;
    3.企业经营管理规范,社会诚信度高,可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确保研发项目顺利实施;
    4.有能力、有意愿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引进、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5.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研发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并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及福利待遇等。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博士后研发基地的有关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技术中心审批文件、立项批复、成果奖励证书、专利证件等复印件佐证材料),经高新区人事局审核后,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生产经营、科研队伍、研发能力、发展前景以及对人才、项目的需求等情况;
    3.按照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的程序和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汇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下发通知,并在网上公布。
    三、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申报表后可附与表中内容相符的立项批复、成果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2.按表中说明填写,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于2017年4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高新区人事局审核(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gxqrcb@126.com)。
    联系电话:67983672  杨  娟附件: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申报表.doc

2017年4月1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